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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節介紹的是文筆和人稱視角,文筆這種技術性的東西也是靠練習來進步,很多人在求評時,被評文筆不行時,通常都會得到「多看多寫」的建議,這個「多看多寫」可不是看過就算了,還必須有技巧性地學習、模仿和分析。

我當時的練習方法是抄寫句子、背下句子和摹寫,然後將那些句子用一部份在自己的文章裡面,閱讀之後,會分析對方的劇情、故事、人物,也會在寫作時下意識模仿喜歡的作家,文筆也會在模仿中內化成自己的東西,變成新的風格。

分析別人的作品好和吸引自己的原因很重要,從讀者的角度來看別人的故事,再從讀者的角度看自己的作品,就能稍微理解為什麽自己的作品吸引不了人,能夠走到出版的作品,除了少數雷作外,大部分都是經過出版社的挑選的,編輯身為一個專業讀者,應該是最能看穿作品的問題的,所以市面上大部分的作品,還是維持在某個水平之上(除了被我吐嘈過的某些作品外)。不過身為作者還是容易被作者的角度影響,這種時候還是請人幫忙看文章,但要找那種擅長閱讀小說的人,最好不要是自己的死黨或家人,給不出太好的建議。

文筆的好與壞,不是用雕琢了多少來決定的,太過雕琢有礙閱讀,讓讀者費盡心思去理解一個句子,反而會把讀者給嚇跑。也不能說就一定沒人喜歡雕琢的句子,其實句子的雕琢有時候是必要的,是不能「過頭」,讀個兩句就看到一堆形容詞,根本就是精神轟炸,不會讓自己的作品看起來更豐富,就舉一個雕琢到詭異的作品——琴研的作品,下面這句出自《龍》:

機身驚濤駭浪的宛若一個充滿佔有欲的猛男強悍地撲打在了嬌弱溫婉又修長筆直,好似窈窕淑女的白色飛行跑道上……

各位看官不知道對於上面這句奇怪的句子有什麽想法?先說我沒有買這部作品,是從PTT的小吐版轉過來的,連結請按   

我可以直接告訴各位,我看不懂這句在寫什麽,反覆閱讀了幾次後,應該是飛機撞在白色飛行跑道上(所以這到底是什麽架式???),但是這段我看到快暈倒了。這種文筆都能扯皮說寫得很好……嗯……我只能對這樣想的人認真思考一下究竟要怎樣的理解力才能夠理解這撞上飛行跑道的架式,我想了半天還是想不出來啊!!!整個描寫根本莫名其妙好嗎=口=(補,紅字是錯字)

我認識的作者隨便一個都不會這樣寫,連我都不會這樣寫了,儘管類型不同,就算是雕琢的字句,我們起碼不會把一個動作形容得如此奇怪。

以下例子出自《神錘持有者》的第二章:

深夜,雲敝月光,東野高中周遭十分寧靜靜得彷彿連空氣都在沉睡

略薄的霧讓空氣稍微涼了下來

 

托里抵達學校的後門,前幾天來這裡,就發現這扇門生鏽很久,不用費太大的力氣就能打開。

 

至少這三段話還不到讓人感覺不出東野高中的周遭是什麽情況(非常安靜、空氣涼、起霧),這還算是我寫到比較雕琢一點的字句(第三句不到雕琢的程度,是直接描寫),《神錘持有者》我想通篇應該沒有難懂到讓人看不懂我在寫什麽。

一個好的文筆,不一定是靠雕琢撐起來,但起碼得流暢又讓人看得懂最好可以能用簡單的話語寫進人心,可惜連我也還沒到這種程度。

雖然這句話我應該沒資格說,畢竟有時候連我也會忘記要校稿,或是校稿後還會出現錯字,但是文章中最好不要出現十分之一左右的錯字,會影響讀者閱讀,還會讓人有校稿不用心或是作者文筆有問題的感覺。只有一點還能算是校稿上的失誤,太多有礙觀山,琴研的作品中有滿多錯字,像是常把餵寫成喂(捂臉),錯誤示範,別學!

還有幾個比較新手比較容易搞錯的字:

「的、得、地」,第一個用法有「某人的書」、「修長的腿」之類的;第二個用法有「跑得很快」;第三個的用法有「尷尬地別開視線」。注意到這三種字不同的用法了嗎?第一個可以用所有格,第二個是動詞修飾形容詞,第三個是副詞修飾動詞,第三個的「地」也有人用「的」。

「歐、喔」,有些人會混用這兩個字,通常是受到發音的影響才用錯,口字的要不是發語詞就是用在結尾。

舉例來說:

「XX,你去幫我買個東西。」

。」XX隨便應了一聲,拿著錢包出門去了。

或是

,那我去吧。」

又或是

「不要亂跑。」

歐的用法我就不用說了,用法超多,還能當成某些字的通用字,但比較少作為通用字來用。

「阿、啊」,這兩個字同上面那一組,因為音的關係,大多都會誤打成「阿」,其實是「啊」(輕聲)。啊的用法比起「喔」,語氣更像感嘆句或語氣較為激動。

舉例來說:

,多麽美麗的小姐。」、「誰知道!」

阿的話有用在小名的,像是「阿明」,或是讀作「ㄜ」,例如「阿房宮」。

「在、再」常常讓人搞不清楚,在常常用在正在進行式、某人事物的所在地、存活、表時間、表範圍,再則用在「又一次、第二次」、動作持續、動作接續、另有補充。

例如:「在家裡」、「正在進行中、「在某個範圍內」、「在晚上看書」、「精神永在」。「再一次」、「再說」、「再接再厲」、「先掃地,再拖地」。

以上就是幾個比較常弄混的字詞,其實寫文章寫個半年以上這些字應該是不會搞不清楚。

 

接下來就來談另外一個基本功——人稱視角。

我幾乎不用第一人稱寫作,我的作品一律都是第三人稱,頂多特別一點是第三人稱限之觀點,第一人稱以前寫過但是已經棄坑了,所以沒有作品可以當第一人稱的示範。很多人寫處女作,會選擇用第一人稱來寫,並認為第一人稱很好操作……唔,也不是沒看過第一人稱寫得很好的範例,御我的《吾命騎士》、《非關英雄》就是第一人稱,基本上操作得很好,儘管最後爛尾,但我必須承認一下這部作品第一人稱使用真的算不錯了。

一、第一人稱其實是不容易掌握的,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反而簡單吧?我覺得是挺難,理由如下:

1.第一人稱的視角範圍只能限制在第一人稱的那個人所能得知的範疇內

2.第一人稱不能讀心,除非第一人稱那個人本來就會讀心術

3.第一人稱對周遭的描寫要控制到好是很難,容易寫到第三人稱的範疇去

4.第一人稱作者容易把自己整個人代進去,而忽略表現第一人稱的那個人的性格

但第一人稱絕對不是沒有優點,不然就沒人用了,當然是有優點的:

1.親近感,讀者可以更親近第一人稱的那個人物的心裡狀態

2.用得好可以埋伏筆,因為第一人稱的那個人所知的訊息有限,讀者所知的訊息也會跟著有限,反而容易營造出驚喜感,但是其他角色的行為必須要有暗示又不能讓第一人稱的人物察覺到

二、第二人稱,這用法非常少見,常見的是在書信體,日記體也看過,要舉例的話……《神錘持有者》第二章中葛莉絲寄信給托里的內容:

  「不不不,這是一封情書,內容寫著:『托里,人家超想你,你可不可以快點回阿爾斯?一天沒見面,人家覺得時間變得好慢,找山神大人喝茶,連山神大人都笑人家快得相思病了。人家很快就會說服父親大人,把你從現世弄回來,這種任務應該派路提哥哥或利斯哥哥去,派你去真的好奇怪,菲莉雅阿姨到底在想什麽?還有人家只想快點結婚,你到底什麽時候才要履行婚約?瑞絲姐姐要我問你現世是個怎樣的地方,你不會在現世看其他女生或是有了朋友就把人家給忘記吧?』差不多就是這個內容喔。」巨神錘刻意模仿葛莉絲的口吻說話。

紅色那段字全部是第二人稱。

三、第三人稱,這用法應該市面上大部分的小說都用,我第一次寫小說時也是用第三人稱來寫,但是再好控制的人稱也是會有缺點。

為什麽我比較喜歡第三人稱,真的就是比較好控制,之所以比較好控制,是因為:

1.可以寫的範圍很大,大至整個景色,小至角色們的內心狀態,都能夠寫出來。

2.可以描寫到超級細微的小動作。有些細節第一人稱是寫不出來的。

3.講述設定或要一筆帶過解釋事情的前因時,第三人稱反而描述起來不會怪

但沒有人稱是完美的,我說了第三人稱也是有缺點的:

1.有一種情況是第三人稱講「XXX說」用太多,新手容易踩到這點,不是說不能用

2.內心描寫上,同一段裡面不要出現兩個不同人的心裡想法,讀者會搞混,第一人稱就直接不能讀心術就無所謂搞混問題

3.換視角的時候容易錯亂

第三人稱的例子我這裡有很多,就隨便提一段吧。例子出自《神錘持有者》第四章:

 

  路提和葛莉絲從沒想過原來一條街道可以有那麼多種顏色和人,在靜的帶領下,他們稍微認識了一下東京的生活圈,比他們在托里的信上讀到的還要更加紛亂

 

  抵達南野神社後,彷彿剛才的熱鬧是另外一個世界。南野神社位於住宅區,離東野高中不算遠,但卻藏身在小小的樹林裡。

 

  穿越鳥居後,路提和葛莉絲發現妖怪和鬼魂的聲音沒了,看來鳥居就是結界。

 

  一到石階之上,氣派的日式建築映入眼簾。靜轉身面對他們,優雅地鞠躬說:「來自阿爾斯的旅行者,歡迎你們來日本協助我們。」

 

  「請不用如此客氣,南野小姐,我們這邊才應該感謝你們願意借住。」路提禮貌地回應,微笑著說:「對了,南野小姐,你認識托里吧?」

 

  「是的,我們同班,他有交待我要特別照顧葛莉絲小姐,明天會跟北條同學親自來一趟,要先想辦法關上北條同學的靈力。」

  「人家只要能見到托里就好了。」葛莉絲鼓起臉頰,她會想來現世只是因為托里在現世,和能不能救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第三人稱可以寫得範圍很廣,就像上面那樣,上面對角色的內心狀態是直接寫的,第一人稱如果用托里就不可能看見靜招待路提和葛莉絲的情況了。

以上就是本次的教學文了,下一章是給新手的寫作建議之類的,我想應該會著眼於寫作的態度和求評與否的部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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